【科技管理】相城区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通知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报单位为工业设计成效突出的工业企业或设计企业,其中,工业企业应满足《办法》第五条要求,且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,有一定的盈利能力;设计企业应满足《办法》第六条要求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请申报主体根据行业类别,参照附件2(工业企业类)或附件3(设计企业类)要求编写申报材料。

申报书格式要求:

(1)申报书应编辑目录,并按目录所列顺序,对应页码书本形式装订,不接受资料补充。

(2)采用A4纸双面打印,胶装成册,盖骑缝章,书脊处标注企业名称。

未按以上要求装订、未提供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地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,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对推荐企业进行排序,择优推荐,同时填写《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》,于9月14日(周三)前将申报书纸质版(一式2份)和电子版、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 85181462

附件1:《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附件2: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(工业企业类)申报材料

附件3: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(设计企业类)申报材料

附件4_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